瑞典商标注册的法律法规细则及申请过程说明
瑞典是欧洲自近代以来世界上的经济较为发达国家之一,更是世界上经济发展发达的国家之一,虽然许多的欧洲国家都是发达国家和经济强国,而随着我国国内公司的长期发展,许多企业的市场重心转向欧洲,而作为北欧五国之一的瑞典,也是很多国内公司的重点出口国之一。而为了保障产品的品牌,公司在出口的瑞典国家申请商标也是不容小觑的事情,一定要尽早申请,尽早形成良好的保护层。这样一来才能保护好公司的产品、品牌及经济利益。
瑞典的商标法律规定,如果有最先提出商标申请的人是可以申请成功的,而且可以对该商标有专用权。要是该商标经长时间而广泛的使用,且已确立了良好的信誉,那么未注册商标的个人或企业也可以拥有并使用该商标。由此可见,瑞典对商标的保护实施申请及使用兼顾的原则。瑞典的商标接受对商品商标、服务商标、标准商标(含集体商标)的申请。瑞典商标指定商品或服务的分类是采用国际通用的分类法。
瑞典商标申请需要的提前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商标申请的申请书需要注明申请人的姓名。如果申请人是企业,要提交公司的名称.另外,还要写清申请的商标具体指定类别;
2、所要申请商标的图样规格为800X800px。可以指定商标的颜色,也可以不指定商标的颜色;
3、商标之前已经使用,若是想请求商标的优先权,一定要按照审查员的要求,提供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瑞典商标审的具体流程说明:
1、瑞典商标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后,首先会进行的是形式审查。若是发现申请的文件不齐全或有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人要加以说明,或者对商标进行修正。要是申请人没有按官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对申请进行修改,那么官方将视为放弃申请。
2、如果申请商标的文件齐全,或申请人在官方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商标申请作了说明或修正,专利和商标局将对该商标进行实质性审查,这一步商标局会审查有无已经申请重读性商标及是否存在相冲突已经申请或申请成功的商标。经审查,若不存在法律规定的不通过情况,那么此商标申请将由官方进行公告。自商标申请公告日起两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向专利商标局提交对该商标申请的书面异议。商标申请公告两个月后无任何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将申请成功,并准予申请的通知书。
瑞典商标驳回的情况介绍:
经商标局审查,申请的商标因缺乏显著性、属于禁注条款所列的名称或标记,或存在相冲突的在先申请的商标,商标局将驳回该商标的申请。接到驳回通知后,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商标局递交复审申请。若对商标局驳回申诉所作出的裁定不认同,申请人可以在接到该决定时间起两个月内,向商标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如果对商标复审委员会的裁定仍不认同,申请人可以自接到裁定后两个月内向最高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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