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公司注册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合伙的区别
2016-08-05 10:43 来源:www.poagent.com 点击:次 编辑:易辰国际
美国纽约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人美国纽约州允许有限责任公司(LLC)和有限责任合伙人(LLP)在本州作生意并允许外州注册的LLC和LLP在纽约州做生意。有限责任公
司可以是一人或多人,每个成员都对公司负有限的责任。公司可以按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解散。
纽约州的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合伙人与在外州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合伙人均需在纽约州政府注册后才能在纽约州做生意。有
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合伙人有两人以上成员,可以选择按有限公司或者按合伙人报税;如仅有一个成员,可以选择按有限公司或个人
公司报税。纽约州和外州的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合伙人要报IT-204-LL表年交年注册费。
美国纽约有限公司(CORPORATION)
纽约生意业主经常选择的另一种生意组织形式是有限公司(CORPORATION)。它与个人公司(SOLE PROPRIOTOR)及合伙人
(PARTNERSHIP)有很多不同。主要表现为有限公司分离公司和个人的责任。
外州有限公司﹐在纽约进行经常商业活动﹐应该在纽约注册。如不注册,发生事业纠纷时,纽约法院不予办理。
如果你是有限公司的股东﹐你的责任是有限的﹐一般止于你在有限公司的投资。你可以自由转让你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以卖股票
或借贷方式集资。不象个人公司或合伙人﹐即使是公司负责人不在了﹐公司也可以继续营业。有限公司要每年报联邦税和纽约州特
许税(FRANCHISE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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