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商标注册概要和审查
2016-05-05 16:54 来源:www.poagent.com 点击:次 编辑:易辰国际
哥斯达黎加商标注册费用:按类别数量哥斯达黎加商标保护期限:自注册日起10年
哥斯达黎加商标受通时间:4-5周内
哥斯达黎加商标注册时间:18-24个月
哥斯达黎加商标申请材料:
1)申请人中英文名称及地址
2)商品或服务类别及具体项目
3)商标图样
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国内注册证副本或经公认证的国内注册证明
6)委托书(需公认证)
7)国内注册证副本声明书(需公认证)
一、哥斯达黎加商标概要
自1975午10月1日起,哥斯达黎加开始实施1975年5月27日生效的《关于工业产权保护中美洲条约》。根据《关于工业产权保护中美洲条约》)规定,商标注册采取自愿申请原则,但化学品类、药品类、医用器材类、兽医用品类及食品类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哥斯达黎加商标权的取得基于在先注册原则,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防御商标的注册申请,商品和服务分类适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标申请适用一个类别一份申请的原则。哥斯达黎加是《关于工业产权保护中美洲条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二、哥斯达黎加商标审查
工业产权局在收到商标申请文件后,对商标申请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规定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如果商标申请文件和内容符合商标法规定,审查员则发给申请人商标受理通知;如果商标申请文件和内容不符合商标法规定,审查员则将申请文件退回申请人进行修正。申请人在收到退回文件后15日内将修正的文件提交审查官。如发现有在先申请或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存在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或等到在先申请有了终局决定后再作出相应的决定。对商标申请被驳回或对异议程序中作出的任何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官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哥斯达黎加上诉法院起诉。诉讼审限适用民事审判审限,为3年。对于法院发出的任何通知,如果当事人自通知日起1年内未予作出反应,则视为自动弃权。对于初步审查合格的商标申请,商标注册审查官将在哥斯达黎加官方商标公告上连续刊登3次,公告期总共为15日。初步审查通过予以公告的商标申请自第一次公告后2个月内,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对公告的商标申请提出异议。商标申请人应在收到异议通知日起2个月内向审查员提交异议答辩。对异议裁定不服者可以向高级法院起诉;申请人对高级法院作出的裁决仍然不服的,可以进一步向哥斯达黎加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成功通过所有审查和公告期后,官方将予以注册并颁发注册证书。
商标注册有效期为自注册日期起10年,续展有效期也是10年。对注册商标连续5年不使用将有可能导致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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