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佛罗里达公司不同类型的管理区别对比
2016-08-22 10:41 来源:www.poagent.com 点击:次 编辑:易辰国际
美国佛罗里达独资公司﹕负责人全权管理公司。美国佛罗里达合伙公司﹕各总负责人分担相等的管理权力,但通常选定一人为管理合伙人。管理职责于同意书内指明,并无正式的干部组织。有限合伙一般并无管理权责而由总负责人负管理责任。但根据新修正的合伙条款,有限合伙人也可对公司较次要的决议提出有限的参与。
美国佛罗里达股份公司﹕股东选出董事会负责决定公司的主要政策,董事会成员推选干部, 管理公司日常运作,干部的职位明订于公司章程,亦可由董事会根据章程指派,一人可担任一个或公司所有的干部职位。
美国佛罗里达S股份公司﹕ S股份公司的管理办法与一般股份公司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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