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ATCA(肥咖条款)和CRS都是来收税的,有什么区别呢?
2023-08-09 15:04 来源:www.poagent.com 点击:次 编辑:Z
随着全球贸易和世界金融的发展,全球资本流动速度和范围都有了大幅增长。资本的加速流动和范围扩张促进了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也导致了离岸避税行为数量的快速增加。通常离岸避税活动都是利用了各个税务管辖地区间的金融账户信息互不公开、信息不透明,达到隐藏海外资产、逃避境内税收的目的。为了应对越来越多的离岸逃税行为,世界各国政府采取多种手段,取得本国纳税人在境外资产的信息。其中最常被提及的,就是“CRS协议”和美国“FATCA法案”。那这两项反避税协议究竟有什么不同呢?
FATCA简介
肥咖条款,是美国在2012年通过"外国账户税收遵从法(简称FATCA),2013年1月起生效,"肥咖条款"要求全球金融机构向美国通报美国人在海外的金融资料,以供美国政府查税。
截至2014年7月份,已经有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意大利、西班牙和澳大利亚等39个国家或地区同美国就FATCA法案达成了政府间协议,另有包括中国在内的60个国家或地区与美国就协定的实质性内容达成一致。欧盟《利息税指令》和美国FATCA为OECD出台金融账户信息交换标准提供了参照。
CRS简介
CRS全称联合申报准则,本质是反避税,要求签署国间相互披露对方国家公民在本国的经济财产情况,2017年1月1日起将在中国实施。理论而言,到2018年底,中国政府将掌握中国税收居民在除美国以外的其他100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账户信息。
金融账户信息交换覆盖了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和特定的保险公司。也就是说,在CRS的监视下,想通过保险、信托等来节税、避税的高净值人士逐渐变得艰难。富人的资产几乎变得无所遁形。
FATCA和CRS的不同
一、信息交换模式不同
FATCA模式:美国→金融机构
FATCA法案的信息有两种合作模式:
1:【金融机构-缔约国-美国IRS】
这里又分单边或双边交换模式,中国与美国协定的是双边交换模式
2:【金融机构-美国IRS】
要求缔约国的金融机构直接向IRS报告美国纳税人的账户信息。不愿意加入FATCA游戏规则的,美国也有自己的“流氓政策”,即对于不配合的外国金融机构,其来源于美国的包括股息、利息在内的收入将会被强加30%的预提所得税作为惩罚。
CRS模式:国家→国家
CRS是基于完全互惠模式的自动信息交换。所有承诺实施CRS(CommonReporting Standard)的有101个国家和地区。
二、对象,标准不同
FACAT主要影响的是在美国外有账户的美国人,美国跨国公司及缔约国外国金融机构。CRS影响的是100多个签约国的非税务居民,影响范围更为广泛。有些人即使不需要根据FATCA上报财务账户,但是在CRS下,就需要上报。FATCA只针对余额超过5万美元的个人账户,以及不同限制的公司账户。
CRS没有最低金额限制,存量账户,个人低净值账户按持有人的地址来确定税收居民身份(同一家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机构账户总余额不超过600万美元),个人高净值账户根据记录检索和客户经理程序来识别税收居民身份(加起来总余额超过6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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