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美国商标的“使用证明”
由于美国方面按照的是商标《使用在先.》原则来进行商标注册的,所以通常情况下,在美国申请商标的话美国商标局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自身商标的使用证明,来作为商标注册的重要依据。
申请人必需提出证据显示他在美国市场在相关产品或服务业中,实际有在使用该商标的证明。本文现列出美国商标局对使用证明的相关要求如下。
在产品上使用的商标
对于在产品上使用的商标使用的证明,美国商标局希望能够看到该商标用在产品或包装上的证明。
美国商标局一般会接受:
1. 产品标示或产品卷标上印有该注册商标
2. 照片显示产品容器或包装上印有该注册商标
3. 照片显示任何于产品展示包括印有或标出该注册商标
4. 标示在产品本身的商标照片
美国商标局可能会接受:
目录或网页上能清楚的看到在产品的旁边标明该注册商标,或是用该注册商标做为关于产品的部份数据,例如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手册中列出的注册商标
在服务业上使用的商标
当商标使用在服务业上时,美国商标局希望能够看到该注册商标在销售或广告上被使用。
美国专利商标局一般会接受:
1. 服务业的标志或告示牌的显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照片
2. 与服务相关的说明书‘传单或小册子中使用该注册商标
3. 广告中使用该注册商标
4. 相关网页中使用该注册商标
美国专利商标局可能会接受:
1. 账单中包括该注册商标 ;
2. 印有该服务注册商标的信纸、名片 ;
美国专利商标局一般不会接受:
1. 公司内部与营销计划有关的文件 ;
2. 在杂志或报纸中提到注册商标的文章 ;
3. 复印机印出的广告
使用证明的执行
近几年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审查商标申请的申请标准越来越严格,常会否决申请人提出的使用证明,申请人必需留意。
上面是我们关于注册美国商标的相关介绍,如果您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可以同我们进行更加细致的交流,听和国际咨询电话: 010-87518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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