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采用使用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
2018-02-12 10:18 来源:www.poagent.com 点击:次 编辑:易辰国际
美国采用使用在先的商标保护原则。在美国商标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商标在美国的使用。一般来讲,即使先使用者从未在美国注册其商标或后使用者先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先实际使用某一商标者有优于在后使用商标者的权利。当然,从商标保护的角度来讲,也不可忽视使用者的商标在美国联邦专利商标局的注册。美国参加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注册用商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于2003年11月2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纯议定书成员国。美国商标注册好处
产品入驻:国际大型超市或正规网店平台运营的必要条件。
品牌效应:商标即是品牌,消费者相信品牌产品才会更可靠,质量更有保障,产品才能卖得好。
更多收益:商标通过资产评估后可进行转让、继承、资产投资、抵押贷款等。
竞争优势:在同行业竞争中,无论在国内还是国际,拥有国际知识产权都会带来更强势的行业竞争力。
抢占市场:使您享有在销售国使用该商标的专用权,它能够阻止别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进入该国市场。
法律保障:商标注册可以防止侵犯中国企业在销售国的合法权益,也就争得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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