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在美国注册商标需要得到授权回执信息
2019-05-06 17:00 来源:www.poagent.com 点击:次 编辑:易辰国际-Peter
易辰国际(poagent.com)致力为您提供专业的国际商务服务。易辰国际提供美国、欧盟各国、日韩、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全球多个国家的公司注册咨询及后期维护等服务,更可以帮您办理全球各国商标注册、商标查册、商标复议等服务。易辰国际会为您定制多套解决方案,我们全方位、高品质、专业的服务定为您排忧解难。
据了解进行授权许可是实现商标价值最大化的有效方式之一,也是中国企业快速进入美国市场并占有一定市场份额方式之一。如果企业想要在某个国家或地区生产某些产品,首先得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并获得确权,否则便可能存在侵权风险。同时,商标权人也可以通过商标授权获取授权费,无需投入大量成本。但是,中美商标法差异巨大,中国企业在美国获得商标注册后,向其他企业进行商标授权时,往往会发现一些在中国没有出现的法律问题在美国却会存在。所以,中国企业必须仔细考虑两国商标法对于商标授权的不同规定。
2018年内华达洲地方法院的一起案件很好地展示了证明商标授权构成“空壳”许可需要的内容。在这起案件中,尽管内华达当地法律不允许非牙医企业“控制”牙医执业,内华达法院仍然判定涉案商标授权不是“空壳”许可。拉斯维加斯一家牙医诊所和一个牙科器械组织就一系列“AFFORDABLE”商标产生纠纷,双方使用含有“AFFORDABLE”字样的不同商标,并均授权他人使用。
所以,当中国企业聘请美国律师撰写质量控制条款时,授权书一定要写清最基本的控制标准,并列出被授权方提供产品样本的时间表以及授权方拥有审查和出具书面批准产品合格的权利。同时,授权书不仅仅要列出授权方按时检查被授权方生产基地以及查看客户反馈的权利,还要描述其检查的程序和批准的标准。此外,授权书要明确被授权商标应该从任何不达标产品上移除。
在美国,被授权人通常不可以挑战授权商标有效性。此原则的存在目的是保护授权合约的稳定性。但是,目前对于如何使用被授权人不可反悔原则,美国各个法院仍然存在分歧。
综上所述,一份中美跨国商标授权书中如果没有产品控制条约,中国企业不应该签署。中国企业一定要保证签署授权书前已经理解美国商标法中的被授权人不可反悔原则,一旦签署了授权书,被授权人很可能在将来不能对授权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
详情欢迎来电咨询:010-87518340.客服QQ:1937776345 点击查看成功案例
公司注册 | 银行开户 | 年检报税 | 商标注册 | 条形码申请 | 签证办理 | 公证认证 | 北京代表处|
推荐阅读
阅读排行
30秒免费人工查询能否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