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申请了商标,为什么还必须保护版权?
2019-01-30 16:10 来源:www.poagent.com 点击:次 编辑:易辰国际
易辰国际(www.poagent.com)致力为您提供专业的国际商务服务。易辰国际提供美国、欧盟各国、日韩、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全球多个国家的公司注册咨询及后期维护等服务,更可以帮您办理全球各国商标注册、商标查册、商标复议等服务。易辰国际会为您定制多套解决方案,我们全方位、高品质、专业的服务定为您排忧解难。
LOGO跟品牌不同,一个好的LOGO是品牌不可或缺的部分,是品牌视觉识别符号,是品牌视觉灵魂的载体。有一些客户注册商标之后,品牌顾问会建议做LOGO版权申请,那么品牌顾问的建议是否有道理?真的有必要做版权保护吗?
图形LOGO有两种保护方式——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两种方式既有区别,又相互补充,商标是保护你生产和流通的产品的。商标注册成功后,别人如果和你一样的名字是不被允许的,要么公司别经营了,要么改名。但版权保护的是你整个设计作品。
LOGO其实也可以说是一个设计作品,这个设计作品是可以申请版权保护的。如果“rocketlight”这个LOGO有了商标,那么别人对“rocketlight”这几个字母申请是不能通过的。
如果这个LOGO还申请了版权保护,那么别人的LOGO设计即使不是这几个字母,但设计风格却极力“模仿”这个LOGO,属于故意让人混淆。这个时候也可以从原创的角度维权。
又比如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就出现了这种情况。自然人钟某对自己的设计图样进行了版权登记,对碧欧公司的商标提起了诉讼(案例图样如下)。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最终以涉案图形是简单的字符变形,缺乏独创性,不构成美术作品,驳回了钟某的诉讼请求。
由此看来,好多人觉得申请版权作用不大。但是,就这个到了法院阶段才被推翻的版权证书,曾在商标局以在先权利把右侧的商标无效掉了!
还有一个案子。李某将拜耳公司的两款防晒霜上的图形元素注册为商标,并以商标权通过淘宝的投诉系统,要求代理该产品的商家付费撤诉;而且要挟拜耳公司高价购买这两枚商标。拜耳公司提出确认不侵权之诉,通过证明涉案图形系己方委托创作并率先使用,不存在模仿、抄袭行为,从而被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认定不侵犯李某的商标权。
在本案中,拜耳公司对涉案图形进行版权登记是2017年9月26日(比立案日早了仅一个月),明显不走心,临时抱佛脚。这种迟钝的行为,导致在法庭上不得不使用大量的证据来辩解,而且,也没有通过版权证书,尽早对涉案商标进行无效宣告处理,造成自己没有必要的损失。
情欢迎来电咨询:010-87518340.客服QQ:1937776345 点击查看成功案例
推荐阅读
阅读排行
30秒免费人工查询能否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