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了怎么处理
2023-05-11 16:16 来源:www.poagent.com 点击:次 编辑:zy
一、被驳回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法》第34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 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驳回复审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 ;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三、参加复审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的邮戳要清楚);
3、申请人的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复审申请书的正文(理由书);
6、复审申请书;
7、商标使用证据等。
四、申请驳回复审的条件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4、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5、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由总局做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总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总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总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商标法》第34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 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哪些情况可以申请驳回复审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 ;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三、参加复审所需要准备的材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的邮戳要清楚);
3、申请人的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复审申请书的正文(理由书);
6、复审申请书;
7、商标使用证据等。
四、申请驳回复审的条件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2、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3、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4、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5、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由总局做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总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总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总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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